广安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 注意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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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6 11:35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游伍琼

  3月15日,记者从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广安市发布了一批2024年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健身、家具、景区消费等领域,均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案件类型包括商家诱导宣称免费或者低价开网店、拒绝退还消费者预付款、用矿泉水以次充好销售水果和引导未成年游戏充值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景区消费纠纷、跨区维权等消费争议调解案例。

  案例1:保健食品细甄别,老年人谨防销售陷阱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24日,广安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安区消委会)接到市民林先生的投诉,称其父亲于2024年多次在广安区北汶特产经营部购买保健食品若干,其认为商家存在诱导消费,忽悠老年人高价购买其产品,现林先生父亲因病去世,其购买的保健食品剩余部分未开封,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

  案例2:免费开店套路深 诱导消费是“陷阱”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8月,广安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安区消委会)接到两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教育培训类的投诉举报60余件(其中投诉44件),涉及消费金额82812元。主要反映经营者通过快手等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宣称免费或者低价开网店,待消费者与其联系后,经营者就安排人员通过微信方式进行交流,通过虚假收益数据、协议合同和成功案例等诱导消费。网店成立后,又称与公司交接货源需另外缴费,有了货源之后还需要流量推动才有可能爆单,继而诱导消费者支付流量费。最终,消费者因未达到宣传效果,要求退款屡屡遭拒,遂向广安区消委会投诉,要求已退款。

  案例3:免费领取学习机 诱导消费套路深

  【案情简介】

  2024年三季度,广安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安区消委会)接到5起以免费领取礼品诱导消费者购买学习机的投诉,涉及金额13377元。经营者均宣称免费领取学习机,但需要缴纳相应配套的资料费,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产品功能和质量存在问题,要求退款遭拒,遂向广安区消委会投诉,要求退款。

  案例4:矿泉水以次充好 水果批发大整改

  【案情简介】

  市民来电反映,2024年7月14日下午2点左右在经开区枣山街道临港大市场二区B座1-110号店铺购买了一箱蜂糖李,单价15元一斤,称重36斤,支付了560元,随即拿到快递点邮寄到外地,发现箱子底部有两瓶矿泉水,商家将两瓶矿泉水以15元一斤的价格出售,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对此认为不合理,要求经营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赔偿,请求调解。

  案例5:预付消费有风险 充值办卡需谨慎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3日,广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经开区分会(以下简称“经开区分会”)接到消费者许先生的投诉。许先生称,他于2024年6月18日在广安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了100元预定了一张游泳健身卡。支付后,许先生要求查看场地,但工作人员以场地正在封闭装修为由拒绝了他的请求。7月7日晚,该公司邀请许先生参加了一场发布会,会上经营者宣称其游泳池为“半国标室内恒温游泳池”。基于这一宣传,许先生又支付了年卡的剩余费用1488元。支付后,许先生再次提出查看场地,但工作人员仍以场地未装修完毕为由拒绝,并承诺在7月15日试营业期间可以参观。然而,直到7月21日,许先生才得以参观场地,结果发现游泳池实际上是露天的,且水深仅有1.1米,仅供儿童培训使用,与经营者之前的宣传严重不符。许先生多次要求退款,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许先生向经开区分会投诉,要求退款。

  案例6:茶几有孔洞 消法维权无漏洞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消费者欧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在华蓥市高兴镇某家具中心以3300元的价格购置了床、写字台及茶几等家具,然而在组装完成后发现茶几抽屉内部有一个明显的孔洞。欧先生认为该茶几的质量存在问题,随即联系商家,希望退货退款。然而,商家却坚持认为茶几上的孔洞是厂家生产出来就有的,不属于商品的质量问题,因此拒绝退货,双方因此陷入了僵局。无奈之下,欧先生决定向华蓥市消委会寻求帮助。

  案例7:景区漂流体验差 消委调解退票款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17日,华蓥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华蓥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龚女士的投诉。龚女士称,她在华蓥市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漂流活动时,因翻船事故导致其价值2900元的眼镜遗失,同时同行的一名游客膝盖擦伤。事故发生后,经营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态度恶劣,最终在警方的协助下才找回眼镜。龚女士对此极为不满,遂向华蓥市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者退票退款并公开道歉。

  案例8:未成年游戏充值引纠纷 跨区域深广合作促维权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30日,岳池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岳池消委会)接消费者王某投诉,称其孙女唐某,现年13岁,从2023年玩深圳某公司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至今,在投诉人王某(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该公司游戏充值累计一万二千余元,请求县消委会协助其退款。

  案例9:预付套券引群投 消委合力助退费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4日18时20分,武胜县消委会接到县综执办通知,因购买的火锅套餐券不能使用,大量群众正在武胜县蜀渝你鲜火锅餐饮店(以下简称火锅店)聚集,要求退款。同时在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上也出现了相关负面网络舆情。

  案例10:异地购物有保障 跨区域维权很顺畅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4日,重庆市长寿区消费者杨女士向广安市邻水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邻水县消委会)投诉称:她和家人于五一假期在邻水县五华山旅游区游玩,期间支付25元在景区超市购买了一个遮阳帽,回家后发现遮阳帽多处线缝脱落、跑线,遂向邻水县消委会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案例11:下乡推销净水机 消委调解终退款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4日,邻水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邻水县消委会)接老年消费者刘某投诉称,昨天下午有一批自称是某电器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到邻水县九龙镇某村某组宣传售卖净水机,通过赠送小礼品吸引村上老年人,以会销的形式,宣传该产品的各项优势,将不使用净水机的危害与很多严重的疾病挂钩,出于心动投诉人刘某花费3200元购买了一台净水机,购买第二天刘某感觉净水机也没那么神奇,于是试着给购买合同上预留的销售和售后电话致电,两个号码均未接通,刘某感觉自己被骗了,故来电投诉销售人员欺骗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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