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强化数据赋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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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10:22

近年来,开网店成为一种热门副业,有人看准这一商机,以定制“网店运营套餐”为噱头诈骗。近日,经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熊某、赵某等15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3年的某天,刘女士在浏览器上看一则广告称:“新手、小白无货源开拼多多店铺,一年赚80万。”刘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留下了联系方式。很快,便有一个名为“拼多多店铺指导老师”的人联系她,介绍了公司7998至18998元不等的三个月的孵化套餐,享受“包开店、包货源、包运营”的系列服务,实现“无忧开店”。刘女士被年入80万的高额收入诱惑,购买了最高等级的孵化套餐。购买后,刘女士的店铺开始运营。但随着时间推移,订单数量逐渐递减,从每天两单到每周两三单,三个月服务期满后,店铺周浏览和订单量下降为零,没有任何盈利。去找指导老师询问,只得到对方“服务期已结束,公司已尽力操作”的回复。这时,刘女士才发觉被骗,立即报警。

2023年8月8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2022年11月,熊某、赵某、彭某等人共同注册成立湖北拼宝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包开网店、包运营等为噱头吸引被害人,由员工假冒拼多多老师、同期学员,诱骗被害人购买搭建、运营拼多多网店的培训课程及孵化套餐,以虚假刷单、刷客流量等手段营造店铺成功运营假象。

2023年6月24日至2024年2月8日,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分批将15名涉案人员移送大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调查发现,2022年4月,熊某曾注册武汉凌宇智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同年11月,才注册成立“拼宝宝”公司。检察官尝试运用大数据思维重新审查电子数据,将服务器后台数据的用户交易信息流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流、银行账户资金流进行碰撞匹配,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建议调取被害人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公司业绩统计平台数据等,最终确定诈骗金额总额及15名涉案人员各自诈骗的金额。该公司共诈骗100余人购买“网店运营套餐”,诈骗金额合计人民币216万余元。

2023年10月25日至今年8月30日,大丰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先后对该案1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